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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优良学风试点班级建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12-17浏览次数:

农教务字(1997)第11号,2004年6月修订

学风建设是学校教学工作的一项重要基本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充分发挥班级在学风建设中的作用,培植优良校风学风,特制订本建设管理办法。

一、建设目标

1.班级同学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氛围浓厚,积极要求上进,身体素质良好,身心健康、有活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有一支具备较强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受班级同学信任的干部队伍形成班级核心,集体凝聚力强。

3.班集体日常学习、生活规章制度科学、健全,全班同学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班级规章制度,自觉学习,自我管理,做文明大学生。

4.全班同学富有朝气,精神面貌良好,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方法科学、学习纪律严明、学习效果显著,在院(系)甚至学校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全班同学都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校内外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6.班集体实现“三无”,即无重修、无违纪、无考试舞弊现象。

二、工作程序

1.10月底到11月初,各院(系)结合实际,组织本单位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非毕业班申请开展优良学风试点班级建设。院(系)需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建设,严格审核开展优良学风试点班级建设的班级,签署意见后将班级名单和附件材料报至教务处。

2.11月下旬,教务处将结合各班级期中考试成绩和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一步审核优良学风试点班资格,对出现严重违纪、考试舞弊现象或师生反映整体学风较差、学习成绩较差的班级取消试点资格。12月初,确定并公布开展优良学风试点班建设的班级名单。

3.学校组织校学生会学术科技部,在建设过程中随时抽查班级的建设情况,并组织阶段考核,对优良学风试点班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不合格的班级及时淘汰。

4.第二年3月上中旬,院(系)集中检查优良学风试点班的建设情况,及时组织开展经验交流,选出学风较好的班级(一般为2-4个)报教务处,同时确定新学期的建设方案,继续开展建设。4月中旬,学校将结合院(系)申报情况,组织校学生会学术科技部进一步考核,筛选确定优良学风试点班二次名单。

5.9月中下旬,学校对优良学风试点班进行综合考评,遴选优良学风班并予以公示,经一周的异议期后,确定优良学风班名单,在全校公布。

三、表彰奖励

1.对评选出的优良学风班级授予该年度“华中农业大学优良学风班”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品。

2.对在该年度优良学风试点班建设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院(系),授予该年度“优良学风班建设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和奖品。

四、具体要求

1.各院(系)要高度重视优良学风试点班建设,将其作为学风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相关制度,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切实开展优良学风建设。

2.各院(系)要以优良学风试点班建设为契机,不断探索学风建设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真正使学风建设落到实处,积极引导校园文化向学习型、研究型转化。优良学风试点班建设力求形式多样,切合实际,注重实效。

五、其他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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